霍乱时期的爱情
世界一直说马尔克斯很魔幻。有时候,是。《百年孤独》如此。《谁动了玫瑰花》如此。《猫转世的夏娃》如此。
但他并不总是魔幻。《霍乱时期的爱情》很写实。《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很沉静。
实际上,他也不算孤独。
他其实是个挺热闹的人。他是小说家里罕见的,愿意谈自己故事的人。跟他一比,博尔赫斯那才是真孤独。
说《霍乱时期的爱情》。
这故事一点都不复杂:费洛伦蒂诺·阿里萨(他的名字,皇马球迷会觉得眼熟;他的姓氏按英语翻是阿里扎,NBA球迷也会有感觉了),年轻时是个电报员,爱上了一个姑娘费尔米纳·达萨。费尔米纳的姑姑帮着传信,被费尔米纳的爸爸发现了,于是带她出去旅游,而阿里萨就不停发电报写信,追着她。后来费尔米纳让阿里萨忘了吧,自己嫁给了受过高等教育、医生世家的乌尔比诺医生。阿里萨就决定死守,一边经历各种各样的情人关系,一边等下去。
乌尔比诺医生在八十三岁时过世,那年费尔米纳和阿里萨加起来也一百五十岁了。后者已经是内河航运公司的老总。俩人在一艘内河航船上竖起了霍乱流行的旗帜,再也不上岸了。
小说结尾,船长问阿里萨打算这么拖多久,阿里萨说toda la vida,西班牙语:永生永世。
所以《霍乱时期的爱情》,不算魔幻。更像是一个年少和年老两段恋爱故事,以及掺杂期间,华丽渲染的阿里萨各色情爱段子。
说回马尔克斯。
马尔克斯的妈妈出生在一户普通人家,在圣马尔塔圣母学校受过富家小姐般的良好教育。在她一位姑妈的看护下出没。
而马尔克斯的爸爸,是镇上的一位电报员。
马尔克斯的外公(是个曾经的上校,马尔克斯写过的所有上校,基本都以他为原型),反对他们谈恋爱,但马尔克斯的爸妈没有屈服。
开始,他们俩偷偷摸摸地在朋友家见面;遭到严加管束后,只能偷偷摸摸地鸿雁传书。之后,马尔克斯的外公决定带她去巴兰卡斯,遍游各镇,用非常手段治好她的相思病。马尔克斯的爸爸和沿途七个镇子的电报员都说好了:用电报传递情书。
所以您看明白了:
费尔米纳和阿里萨的故事,都是马尔克斯爸妈自己的感情。
当然啦,不止于此。
马尔克斯的爸妈经历了大概一年多磨难,在一起了。小说里,费尔米纳和阿里萨要分离五十三年之久。期间阿里萨会有许多乱七八糟的感情故事,其中一个故事,就是马尔克斯自己的经历:他跟一个年长的情人睡过之后,留下了痕迹;情人的丈夫看到了,不动声色地一枪把自己老婆打死了。
所以,说《霍乱时期的爱情》是马尔克斯的家族与自己的爱情史,大概是没错的。
马尔克斯出这本书时57岁,得诺奖之后两年,正是巅峰时期,也是很通透的时候了。
马尔克斯以前的小说,如《枯枝败叶》影射香蕉公司。《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是对内战的无声控诉。《百年孤独》是整个拉美历史。
而《霍乱时期的爱情》,却是个没有门槛、人人可读的爱情群像故事,实际上,更像是卡塔赫纳的城市史。是马尔克斯最好读的一个小说。
话说,“意中人嫁了王子,于是穷光蛋就苦熬”。这个故事很狗血,又凄美,但却有许多大师爱写。比如:
大仲马《基督山伯爵》,以唐泰斯少年得志、预备结婚为开始,以被坑入狱、囚禁十四年、出狱后得知未婚妻改嫁了为真正开始。
金庸《连城诀》,狄云入狱,耳闻得青梅竹马的戚芳嫁了万圭。《笑傲江湖》,令狐冲为情所困折磨了二十多回,终于还是没法挽回小师妹嫁给林平之的结局。
菲茨杰拉德《了不起的盖茨比》,盖茨比万里迢迢来到长岛,就是为了重新找回已经嫁了的黛西。
古龙《多情剑客无情剑》,从头至尾就是在说,李寻欢大爷如何边咳嗽边喝酒,边从“林诗音嫁给了龙啸云我受虐我快乐”的无底深渊里往外爬的过程。
大多数的少年,爱上第一个姑娘时,都清澈透明,把她从美好的女人幻化成无瑕的女神,世界随之晶莹美丽。但随后,女神嫁给某个世俗的、市侩的、徒有表面的、油头粉面的、没有灵魂的男人。于是,一整个世界都碎了。
无论少年最后怎么处理——杀掉情敌啦、自己苦情啦、漫长煎熬啦——只有一样是确定的:被夺走的不只是他们的爱人,还包括他们对爱情、命运、与这个世界天真纯洁的想像。所以呢,他们会对女神爱恨交加。爱她以前的纯真烂漫,恨她嫁作人妇后的庸碌世俗。
总之吧,以往的作家,大多是这么处理情敌的:
“你不喜欢我,哼,有的是人喜欢我!抢走我爱人的人,最后都要死!”
但《霍乱时期的爱情》里,来了这么个结局:
“爱人被抢走了?没关系啊。我熬,我等,我也风流,我还是念着爱人,熬到七老八十,熬得情敌死掉了,于是我终于和意中人团聚了!”
如果要挑剔,则中间阿里萨的等待太漫长,许多情节是脱离主线的。开玩笑说,几乎阿里萨的部分可以单独摘出来,当作一个猎艳短篇集。
但这种游离感,在漫长的背景时间里,反而不是事儿了。
小说里的无数段爱情故事,都有同一种特色:与死亡相关,与时间相关;爱情最后都成为了胜利者。
《霍乱时期的爱情》从一开始就弄死了一个流浪摄影师,用他的死亡和乌尔比诺医生的死亡为开始,叙述这些爱情。
而结局,阿里萨和费尔米纳都已接近死亡,但在死前,他们还是熬赢了。
除了死亡,这部小说直面了其他会摧毁爱情的东西:时间、尊严、社会规矩、背叛、老迈、皱巴巴的肌肤、无法自持的生理状况、衰老的气味。
通常,是这些东西杀死了爱情,让人放弃了。
但在这个故事里,爱情的力量,有一种癫狂的宁静:真爱的人,会平静地用爱情来克服一切障碍,直逼死亡与时间的尽头。
除非自己退避了放弃了,或者死了,否则,爱就是所向无敌的——只要你不管不顾地坚持到那份上。
你只要纯真,肯守,准守得到,爱情是可以超越死亡的……
这么个辛酸与甜蜜交加的,又狗血又励志的大团圆结局,漫长的五十几年等待。加上小说里面不断穿插的各类爱情传奇,以及这一点“痴”劲,凑成一个史诗般的大爱情故事。
如果要总结什么的话,大概就是:
爱情可以混乱、狂野、扭曲、不忠诚、自我欺骗,可以被掠夺走,可以被时间摧折。
但只要你够强大,那么到最后,爱情依然可以是真诚的,而且包罗万象,可以战争一切。
比起其他“爱人被夺走于是悲剧了,我要报复,我要找另一个爱我的人来证明你错了哼”的结局,马尔克斯选择的是:
只要你坚持得够久,爱得够深,熬得大家都老了,熬得对手死去了,那么,穿越过时间、死亡、无数风流艳情故事,用混乱的、狂热的爱情,来对抗岁月与死亡。最后面对质疑、岁月与远远而来的死神,可以眼都不眨地念出在五十三年前就准备好的台词,那连死亡都无法克服的承诺:
“永生永世。”
再简单点就是:
在死亡来临之前,一切结束,都是因为自己放弃了。
无论你盼望得到什么,只要活着,就有指望——就怕你自己中途放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