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多次出轨再婚,年纪大了想找女儿赡养,女儿能拒绝吗?

今晚6点《老好的生活》的委托来自一位75岁的褚先生,他前段时间去体检,发现自己有腰椎间盘突出、高血压、脂肪肝,还有轻微的白内障。在褚先生看来,白内障以后势必会看不见,他又不想找一个不认识的保姆来照顾,所以想委托“老好的家族工作室”,劝劝他女儿,让他可以和两个女儿一起生活。

虽说现在的确有不少子女不愿意和父母同住,但是大体上褚先生的要求也不是特别过分,怎么就要寻求电视台的帮忙了呢?于是“老好的工作室”丹丹就上门和褚先生了解情况,不了解则以,一了解简直是……书都不敢这么写。

“花心”的褚先生

没错,褚先生一共有三任妻子。早年间他插队落户在安徽,和第二任妻子一位安徽姑娘相爱,虽然没有领证但有夫妻之实。后来他离开安徽回上海时,第二任妻子已经怀孕了,但他并不知情,那个时代通讯方式有限,第二任妻子就自己生下了孩子并独自抚养长大。

而回到上海的褚先生则跟从小青梅竹马长大的上海姑娘结婚了,并生下了一个女儿。

十几年后,那位第二任妻子为了让孩子有更好的教育发展,就带着孩子来上海寻找褚先生,后来他第一任妻子也知道了这件事情,毅然决然地要求离婚。离婚后和第二任妻子成婚。

褚先生那时候在外做生意,第二任妻子英英不仅照顾自己的女儿,也帮忙照料第一任妻子的孩子,在第一任妻子生病的时候也悉心照料,时间一长大家发现其实英英是个很好的人,这两段关系又是“历史遗留问题”,所以当事双方也各有释怀,褚先生两个孩子也成了很要好的姐妹。但是褚先生水性杨花的性格并没有改变,被多次发现出轨后,英英也忍受不了和他提出了离婚,而褚先生转头又和比自己小15岁的小吴结婚了。而那时候褚先生已经有60岁了。后来英英生病去世,连葬礼褚先生都没有参加完就走了,这也让两个女儿伤透了心。

关于财产的问题

对于出轨这件事情,褚先生是大方承认的,但他也自认为在物质上没有亏待两个女儿——他分别将两套房子给了两个女儿。所以他觉得,两个女儿应该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
那么问题来了,第三任妻子如何呢?
原来当初第三任妻子是骗褚先生说自己怀了他的孩子,才得以和褚先生结婚的,结婚后发现是假的时候也木已成舟。第三任妻子小吴本身自己有个女儿,三人也相安无事生活多年。后来小吴病逝,她的女儿说会赡养褚先生并为他养老送终,谁料她拿着褚先生的财产就远走他国,再也找不到了,褚先生这才回来找两个女儿。这也难怪姐妹俩会有如此大的抵触情绪。

关于赡养的义务

那么我国法律对赡养义务是如何界定的呢?洁蕙律师为我们带来了解答。她说:无论是否离异、出轨,子女对父母都有赡养的义务。这个义务指的是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如果老人觉得孩子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诸如褚先生提出的一定要和女儿一起住,让她们照顾他这样的要求,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由法院判定。也就是说两位女儿是一定对父亲有赡养的义务的,但是否是一定要按照褚先生的要求,如果双方协商不定的话,可以由法院进行裁决。那么最终“老好的工作室”能解决这个问题吗?大家又对这位褚先生和两位女儿的做法有什么看法吗?欢迎在文末留言与大家讨论、分享。

今晚6点都市频道《老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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