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
文/半个错别字
01
3年前慕名买这本书,但读了两章,味同嚼蜡,找不到读下去的乐趣,然后就搁一边,再没有拾起来。
3年后的今天,因是读书会必读书目,然后又重新拾起,没有想到一气读下去,居然不过瘾。然后,又粗翻二遍,三遍,每翻阅一次,都能发现新的东西,已然至今,依然感觉书中表面看似风轻云淡幽默诙谐的词句背后,仍藏着作者没有彰显出来的价值指向。所以,这本书的阅读总结迟迟不敢写,因为担心自己的解读在昆德拉深邃且多义的思想面前成为一个肤浅幼稚的笑话。
“句有尽,而意无穷”的诗性写作方式是让我着迷于这本小说的主要原因,而其对“轻与重,灵与肉”的哲学思辨更是有着启人心智醍醐灌顶的醒神作用。
书中第一章第二小节作者引用公元前6世纪希腊哲学家巴门尼德的哲学观点:宇宙是被分割成一个个对立的二元,明与暗,厚与薄…..他把对立的一元视为正极,另一极为负极。并说,轻者为正,重者为负。
老子在《道德经》里也有关于“轻与重”的哲学表达,他说:重为轻根,静为噪君,是以君子终日行而不离辎重。虽有荣观,燕处超然。奈何以万乘之主,而身轻天下?轻则失臣,重则失君。
老子认为重在下,是轻的根本,所以他倾向君子行事以“重”为准则。
而书中,从昆德拉引述的巴门尼德的哲学观点来看,东西方两位老牌哲学家的观点似乎是对立的。但我从网上看到关于巴门尼德的学术介绍,说他最核心的哲学思想是“思想和存在是同一的”,我们倾向地认为思想为轻,存在为重,这说明,在巴门尼德的哲学体系中,“轻”与“重”合二为一才是世界的本源。如果这样的话,昆德拉会不会对巴门尼德的观点存在误读?还是,只是为了写这部小说,才故意“曲解”巴门尼德的观点?
这个不得而知。不过我们可以在下面对小说的解读中,一窥昆德拉对于“轻”与“重”的哲学本意。
不过说起巴门尼德,我们知道,他在晚年时,苏格拉底曾向他当面请教过学问,想起此,让人不由地会想到同时代孔子向老子问学时的场景,而孔子在东方的地位同苏格拉底一样,影响不可谓不深不广。巴门尼德的哲学思想对后世的苏格拉底、柏拉图,甚至黑格尔都有着重要的影响,而老子区区五千言的《道德经》在中国的哲学史上,传承2000多年,依然历久不衰,且熠熠生辉,也是值得肯定的。我们看到,两人对于各自身后时代的影响,虽然不尽相同,但在东西方的哲学史上,二者的思想默默地彼此映照,“可谓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这种几乎可以比肩的态势,不由地让人在心中暗暗称奇。
02
步入正题之前,探讨一点小插曲。
这本书,从打开第一页,其别具风格的目录陈列让我耳目一新:
轻与重——灵与肉
不解之词……
灵与肉——轻与重
伟大的进军
卡列宁的微笑
一二章与四五章如两段对仗的旋律,在第三章的转场后,互相呼应,交替循环,第六章的庄严悲壮,第七章寂静和谐的回归——这难道不像书中多次提到的贝多芬的一段四重奏吗?
为了印证自己的所想,我请教了一名学音乐的朋友,虽然她没有读过这本书,但她给我讲了贝多芬的音乐风格和这本书章节陈列的关联性,尽管乐盲的我对一些乐理的专业知识听得一头雾水,但在潜意识中还是相信昆德拉编写这本书的章节以及小说的内容时,是创新地将音乐的旋律融合演绎进去了。
03
再聊聊这本书的几个角色与“轻与重”的对应关系。
昆德拉说,“小说人物并非产生于我履历表中任何一种情景,小说中的主人公是我自己未曾实现的可能性。他们跨越了界限,而我只是绕了过去。这条被跨越的界限(我的“我”终结于界限的那一边)吸引着我。小说要探寻的奥秘尽在另外一边开始。小说不是作家的忏悔,而是对陷入尘世陷阱的人生的探索。”
昆德拉说的“界限”是什么呢?是社会伦理道德?还是他内心的良心底线?
“尘世陷阱”是什么?是政治制度下的束囿?还是社会漂亮面具下的丑陋脸孔?
我们不得而知。
唯一确定的是,他在“尘世陷阱”里,精神囿于“边界”,不得以让思想浮游出离,在这本小说各角色的身上投射出自己设想的可能性。
托马斯,是“轻”的代表,他蔑视世俗伦理道德和传统价值观,“抛妻弃子”,与二百个女子有过性关系,只是为了在她们身上追寻那万分之一的不同,不过,他用“三三原则”与这些女子保持着距离,他与她们只有肉体之欢,他认为爱和性是分离的,所以他对她们从来不会投入感情,更谈不上“爱”,这是他作为“唐璜”脸孔的一面。而另一面,他也具有“重”的特质,那便是他恪守着自己内心最基本的道德良知,他拒绝在“出版社将自己文章断章取义的声明”上签字,陷入政府和反对派的政治斗争,也拒绝在“特赦请愿书”上签名,只是担心警察骚扰特蕾莎。 “他和特蕾莎之间的爱情无疑是美好的,但也很累人:总要瞒着什么,又是隐藏,又是假装,还得讲和,让她振作,给她安慰,翻来覆去地向她证明他爱她,还要忍受因为嫉妒、痛苦、做噩梦而产生的满腹怨艾。”在与特蕾莎相处的日子里,托马斯“特里斯丹”式的“重”开始苏醒,无论特蕾莎多么满腹哀怨,他从来没有忤逆过她,他从苏黎世返回布拉格,从一名吃皇粮的医生到擦玻璃工,从优渥的城市生活到朴素拮据的乡土生活,他一次次地顺从着特蕾莎的心意而改变生活的轨迹,直到他在去世前的两年,他终于让特蕾莎消除了嫉妒之心,也终于在牧歌之中让“轻与重”合二为一。
特蕾莎,是“重”的代表。她认为爱和性是一体的,在她认识托马斯后,虽然认为托马斯对自己的爱是一种恩赐,她唯有无限地对托马斯忠贞才算对得起他,但是她也一直对托马斯的出轨耿耿于怀,直到他们生命里的最后两年,到乡下生活后,她才慢慢地明白,“她这一生耗费的精力,都是在用女人的软弱来对付托马斯。人们倾向于把强者看成是有罪的,把弱者看成是无辜的牺牲品。可是现在,特蕾莎意识到:对于她和托马斯来说,事实则相反,甚至连她做的梦,都好像摸准了这个强大的男人唯一的弱点,向他展现痛苦,使他不得不退步!特蕾莎的软弱是咄咄逼人的,总是迫使他就范,直至他不再强大,变成她怀里的一只野兔。”在苏黎世,她与摄影师有过一段对话,女摄影师说,即使你去拍仙人球,那是属于你自己的生活,如果你只是为了你的丈夫活着,那就不是你的生活了。特蕾莎愤怒地说,我的生活,就是我的丈夫,不是仙人球。特蕾莎不惧他人贴上“落伍”的标签,始终将托马斯放在自己生命的中心,从这里看出,虽然两人在爱的价值观上时有龃龉,但特蕾莎却将对家庭对托马斯的爱放在首要位置。一个为了家庭可以放弃自己爱好的女人,是典型的“重”的形象代表。
萨比娜,是“轻”的代表,她对轻坚守如一。她一生都在背叛,背叛父亲,背叛家庭,背叛祖国,背叛弗兰茨,从布拉格,到日内瓦,到巴黎,再到美国,她一次次地逃离媚俗,她说,媚俗是她一生的敌人,她之所以爱托马斯,就是因为托马斯身上的这种反对媚俗的特质。但是托马斯和她不同的是,托马斯遇到了特蕾莎。托马斯在与特蕾莎的同床共枕的睡眠中,体验到了不同于肉体性欲的爱。而萨比娜每背叛逃离一次,就获得一次快感,但每次快感之后却又是巨大的孤独落寞。当她获知托马斯夫妇坠崖逝去后,她无法平静下来,她与这个世界过去仅有的一丝联系都中断了,这是她不断逃离注定的结局。她去了美国,为了避免人们在她身上贴上媚俗的标签,她甚至隐藏了自己的捷克国籍。在美国的加利福尼亚,是她生命的最后一站,她一生逃离媚俗,最后却在自己的媚俗(看到宁静、温馨、和谐的家,家中母亲慈祥,父亲充满智慧……在两扇闪亮的窗户后,生活着一个幸福的家)中,黯然落泪。最后,她明白,“不管我们心中对它(媚俗)如何蔑视,媚俗总是人类境况的组成部分”。在她生命最后的日子里,她在遗书中写到,她不想像他人一样,被石头板封存在黑暗的泥土深处,而是想让他人将自己的骨灰洒在天地之间。至始至终,她都不苟世俗,这是她对“轻”的最后挚守。
弗兰茨,是“重”的代表,但遇到萨比娜后,他内心的“轻”却被唤醒了。他聪明,俊朗,有才华,懂得萨比娜的画,他是大学里名声显赫的教授,并经常受邀到国外大学去讲课,获得聚光灯的关注,但是他却讨厌象牙塔高墙的围困,讨厌在“比墓地还要凄惨的一捆捆发黑的论文堆里”生活一生,以至于感到“在言语泛滥、数据失控、文化消亡”里喘不过气来。他渴望在历史进程中,一展自己澎湃的革命情怀,在伟大的进军中留下足迹。他外表强壮,内心却柔软。即使与妻子闹掰,准备结束23年的婚姻时,依然怕妻子受到伤害。当他面对萨比娜肉体的诱惑时,认为爱是放弃力量。这是一个在事业的责任中,在家道伦理中恪守最后良知的人。是在认识萨比娜后,他心中的“轻”才被唤醒,才有了向世俗婚姻决裂的勇气。他余生的几年,虽然始终和一个比他小很多的女大学生在一起,虽然和萨比娜分离了8年,萨比娜渺无音讯,但萨比娜却始终在他的心中占据着灯塔的位置,萨比娜虚幻的身影和眼神依然在他脑海中是他坚定信仰的源泉。尽管他最后在柬埔寨内战结束后的一次声援进军中,不幸被恶人所杀,但他在最后闭眼前,对于妻子克洛德毫不妥协的眼神,显示出,他对他的这次进军行动毫无一丝悔恨的决心,这与他刚刚与妻子宣布离婚时的懦弱的性格是不同的,说明他从“重”中已经蜕变出来了对于“轻”认同。
再谈一下托马斯的儿子,西蒙。虽然他始终生活在“重”中,但他其实是一直向往“轻”的。我看了一些书评,大家都在探讨以上四个角色的轻与重,却忽略了这个角色。虽然他至小就被父亲托马斯抛弃,但他却从来就没有恨过托马斯,甚至在18岁从学校毕业后,那个时候托马斯已经变成了玻璃擦洗工,没有什么社会地位,但他依然想通过报社那位驼背记者接触托马斯,这说明,他对托马斯的“轻”是认同的。两年后,他们父子在乡下见面,西蒙的结巴居然不治痊愈,这说明,西蒙身处在“轻”中,是内心是愉悦的,轻松的,自由的,唯有此,才能解释他的结巴忽然消失的原因。虽然他们父子这次见面后的四个月,托马斯就去世了,但之后,他联系上了萨比娜,而萨比娜代替了托马斯,成为了他心中的精神火焰。此后,即使萨比娜比娜去了美国,甚至到了她生命的最后日子里,这中间至少有将近5年的时间,而萨比娜几乎不给他回信,甚至他的很多信,萨比娜都没有拆开看,但他一直坚持给萨比娜去信,可见西蒙和弗兰茨一样,萨比娜成为了他唯一的精神信仰力量。可见,西蒙虽然生活在乡村的世俗生活里的“重”中,但灵魂却坚守着对“轻”的认同。
04
关于刻奇。
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收获,就是对刻奇这个词的认识。
Kitsch是一个德语词,我手中的这本书将它翻译成了媚俗,“刻奇”是对它的音译,我们日常交谈中的媚俗,指的是追求低俗,昆德拉所说的媚俗(刻奇)与此不同,准确的应该叫“自媚”。我们生活里语义最接近的是“自以为是”。媚俗(刻奇)是盲目信任某种价值标准,并认为他人也应该信任这种价值标准,将集体的盲从上升到美学地位,从而掩盖个体的灵魂肿胀症。
昆德拉在书中举了个例子,当看见草坪上奔跑的孩子,由刻奇引起了两行“前后紧密相连”的热泪。第一行是说:看见了孩子在草地上奔跑,多好啊;第二行是说,和所有的人类在一起,被草地上奔跑的孩子们所感动,多好啊。昆德拉接着强调:“第二种眼泪使刻奇更加刻奇”。
上面那个说法,我第一次没有读懂,后来是看到了网上关于“刻奇”这个词层层推进的含义,才恍然大悟。它层层推进的含义如下:
①自我感动及感伤;
③与别人一道分享的自我感动与感伤;
⑤滔滔不绝的汹涌感伤最终上升到了崇高的地步,体验感伤也就是体验崇高;
⑦当赋予感伤崇高的意义之后,容不得别人不被感动与感伤。谁要是不加入这个感伤的洪流,就是居心叵测。
如果觉得这个层层推进的含义还不够具体的话,那就举几个例子吧。
刻奇这个词按照自媚理解的话,可以分为个人自媚和集体自媚。
如果你碰到一个美女,你想和她睡觉,这是最真实也最朴素的事实想法,但这种说法直接说出来,会让你觉得自己太禽兽太流氓,所以你换了一种说法:我想和你每天在晨光中一同醒来。——这就是刻奇,是个人的自媚。
以下还有几个个人的刻奇的例子,“清君侧不是造反,这是朱棣的刻奇;窃书不能算作偷,这是孔乙己的刻奇;是真爱就不能算出轨,这是甄嬛的刻奇;摸下维纳斯的乳房是为了让自己沾染点艺术气息,这是游客的刻奇。”
再举几个集体刻奇的例子,比如有些人总担心自己不够崇高但又不想牺牲太多,于是寻找成本极低的崇高:在微博上呐喊“……不转不是中国人”,“……这一夜我们都是**人””,还有在社交网站点蜡烛,抱着捐款箱强迫别人捐款的;还有比如在酒桌上的“兄弟,是男人,就干了”的等等诸如此类。
生活中,刻奇的媚态比比皆是,昆德拉认为“刻奇可怕的地方就在于它将人强行拖入集体性之中,消除了人作为个体的独立性与尊严”。尽管如此,昆德拉也认为,“我们中没有一个是超人,不可能完全摆脱刻奇。不管我们对它如何蔑视,刻奇总是人类境况的组成部分。”
即使是一生与刻奇抗争的的萨比娜,也会对夕阳中闪烁的两扇窗户动容,陷入个人刻奇的境地。
刻奇的根源是对生命的绝对认同,对于取悦于自己的刻奇,我们无法摆脱,其实也没有必要摆脱,有时候,我们需要一个让自己感动的理由,需要一个让自己热血沸腾的说法,但是如果你想将这种个人的刻奇推而广之,让其成为集体的刻奇,那我们就应该警醒了。
昆德拉在书中谈到中欧共产主义制度的罪恶时认为,“罪恶的制度并非由罪人建立,而恰恰由那些确信已经找到了通往天堂的唯一道路的积极分子所建立的。他们大无畏地捍卫这条道路,并因此而夺取了许多人的生命。”希特勒认为自己是坏人吗?斯大林认为自己是坏人吗?显而易见不是。他们的错误是想将自己的宏大理想“刻奇”到他人身上,并用强权甚至不惜牺牲大批生命的方式推而广之。这也是昆德拉最反对刻奇的主要原因之一。
05
关于轻与重。
我们在第一节中引出了巴门尼德和老子关于“轻与重”的相映成辉的哲学思考,那么在这本书中,昆德拉是怎么看待“轻与重”呢。在这本书中,虽然他没有提到老子的哲学思想,但他提到了另一个,那就是贝多芬。昆德拉按照主流的观点认为,贝多芬将重当做了正面的东西,“必然者为重,重者才有价值“。并从贝多芬最后一首四重奏里引出了一句话:Es muss sein(非如此不可),并将其作为本书中对于“重”的引申,不过他还引用了另外一德国谚语:Einmal ist keynmal(偶然一次不算数),用以说明托马斯这个角色的由来。
在本书中,托马斯认为,“人永远都无法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相比,也不能在来生加以修正”。“如果生命的初次排练就已经是生命本身,那么生命到底会有什么价值。”
从Einmal ist keynmal的角度看,“历史和个人生命一样轻,轻若鸿毛,轻若飞扬的尘埃,轻若明日即将消失的东西”。就像托马斯和特蕾莎是在6次偶然事件发生的前提下相遇的一样,一切事情都是在众缘和合才偶然地发生的,任何一个微小的差错事情就完全是另一个样子。既然一连串的偶然成就了我们的生命之轻,我们的生活只是万千可能性之一,那么我们是否有理由认为“Es muss sein”是愚蠢可笑的呢?是否有理由认为这个世界上就不存在具有普世的审美价值观呢?
我想,如果从“形而上”理解,整个世界是“轻”的,它是没有终极意义的。但我们是一个个具体的人,是鲜活实在的生活在“形而下”的人,那么该怎么理解这种“轻”呢?
萨比娜一辈子与媚俗对抗,活的潇洒而轻,但她“轻”的背后,自有她不能言说的孤独和落寞。
而托马斯,虽然一生同样与媚俗对抗,但特蕾莎却在他“轻”的生活中让他感受到了另外一种生命的意义。“跟一个女人做爱和跟一个女人睡觉,是两种截然不同,甚至几乎对立的感情。爱情并不是通过做爱的欲望体现的,而是通过和她共眠的欲望而体现出来的”。托马斯在特蕾莎睡觉时紧握他的手腕中,内心中涌出了compassion(可以理解为同情,但不全是),这种感觉和做爱时的感觉不一样,做爱是占有,是快感,但他产生compassion时,却是“同感”,心理学上叫“共情”,中文意思可用“恻隐之心”。
虽然托马斯和特蕾莎的一生中,特蕾莎的“重”和托马斯的“轻”始终在纠缠中龃龉不清,始终不和谐中波折不断,但我们看到,托马斯却是在特蕾莎的“重”的牵引下,慢慢地消弭自己的“轻”的,当他们从城市移居到乡下生活后,两人的“轻”与“重”也越来越互相融合,而在卡列宁去世时,特蕾莎也终于开始明白——她与卡列宁之间始终和谐美好的爱,根本的原由是“无所求”,这种无所求的爱,不会促使我们每天去追问各类夫妇们头疼的问题:他爱我吗?他曾经更爱过别人吗?他爱我是否比我爱他更深?不会促使我们去猜忌,去度量,去窥伺。而正是这些问题,将我们的爱情扼杀了。正是因为我们没有能力创造爱,才渴望从别人那里得到更多的爱。特蕾莎“从不想将可列宁占为己有,也不想嫉妒它的秘密癖好,她养它不是为了改变它(而男人总想改变女人,女人亦想改变男人),而只是想教它一门基本的语言,使它得以与人类彼此理解,从而共同生活。”
可以说,在卡列宁最后得病即将死去的日子里,特蕾莎找到了爱情如何美好和谐的根本道理——“伊甸园牧歌中美好的生活,不是因为它将我们引向未知的直线赛跑,也不是一次历险,它是在已知的事物中循环移动”。所以特蕾莎明白“为什么人类不可能幸福,因为幸福是对重复的渴望”。人与狗是这样,人与人也是这样,自然万物都是这样。
由此,我相信,昆德拉并没有简单下结论,认为生命“轻”是好,还是“重”好。托马斯和特蕾莎在轻与重的互相妥协中找到了爱的契合点,轻和重并不是不可调和的,尊重彼此的存在,互相包容,不以苛求的姿态去“刻奇”他人,我们都可以做幸福的人。
所以,我们开头第一节,关于巴门尼德的哲学观点,“思想与存在是同一的”——思想是轻,存在是重,二者是同一体的才是和谐的——用来解释这本书中昆德拉所要阐述的哲学命题,是具有可行性的。
06
关于这本书的名字——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其实,我觉得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也可以。因为这两个都是名词性短语,并没有价值判断取向。而在书中,我们也看到,无论“轻”和“重”,对于我们具体的个体生命都是不可取的。因为我们一方面是需要扎根于大地生活的人,一方面又是有不同思想和不同灵魂的人,单独承受哪一方都是会有遗憾的。萨比娜如是,弗兰茨如是。
那昆德拉为什么将书的名字取为“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呢。我个人认为,对于个体的人来说,昆德拉还是偏向于生命承受之重而生活的,所以用一个“看似”相反的命题,其实只是卖个关子,正话反说而已。在最后一章《卡列宁的微笑》中,我们看到昆德拉向我们揭示:幸福来源于对俗常往复循环的渴望,就是对“重”的肯定,但这不等于说,他要让我们完全弃掉“轻”,我认为可以这样理解:重是根,轻是花朵。没有重之根,花朵不会鲜美。但如果只是无根之花,再鲜美的花也终究会枯萎。同时,花朵需要根的仰视,而根也需要花朵的低头,在尊重彼此需求和存在的同时,又仰起头来做自己,这是一朵花朵之所以以“永恒的轮回”呈现出来,我们却始终能从中看到美的原由。
老子说,重为轻根。
昆德拉说,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