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至今还记得,去年有一位表友告诉我,他为母亲花费6万元买了一枚手表(牌子就不说了),结果买回去戴了没几天发现误差高达一小时。这闹心的,于是就想退了,结果被告知“可以修但不能退”。当时他问我,我告诉他手表想退确实很难,“可修不可退”几乎是行业潜规则,最后建议他找消协。时值3.15,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手表可修不可退”这件事。
很多人在花费不小的数目购买手表时,或许都听到过这样的提示:“如无质量问题不退不换”,并会在交表时让你验表。只要你当时没有检查出手表问题,钱也交了,回去后却发现手表走时不准、或者外观有瑕疵等等问题,想退就难了。问题就在“如无质量问题不退不换”这里,要证明手表有“质量问题”而非人为因素是一件非常“扯皮”的事儿。有人可能会疑惑,手表不是“三包”产品吗?难道不可以无理由退换?“不退不换”是否有法律依据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但实体店的售后服务仍执行“国家三包规定”,即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有额外约定的除外,如果没有的话,消费者不能轻易要求退货。也就是说,实体店购物是没有无理由退换货规定的,都要根据商家的规定或者和商家协商解决。
那么手表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退货呢?按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款同型号产品,销售者因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其他型号、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有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商品按本规定收取折旧费。折旧费计算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时间。也就是说,只有在保修期内,你购买的手表修理了两次还不能正常使用,才能退货,而即使退货,可能也不能退全款。更别说手表的检测和鉴定是个劳神的事情。
总之一句话,在实际中,手表想退货是很困难的,而造成“手表可修不可退”的根本原因还是手表是“特殊商品”。我们知道,手表属于精密仪器,售后服务也是手表销售的一环。尤其是每块手表只有一张保修卡,填写了保修卡的手表无法实行二次销售。即使在可以无理由退换货的网购行为中,《消法》也表示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不论什么品牌,什么款式,什么型号的手表都有可能出问题,无论是你戴了一天还是一年。刚买的手表戴了一天出问题了,虽然很糟心但也是正常现象,因为没有任何一个品牌确保自己出厂的所有手表合格率达到100%。真出了问题及时送去品牌售后维修(千万不要拖)。当然,最好的办法还是购买腕表时检查仔细,包括外观、性能等,要切记“手表不是说退就能退”。各种凭证也要保留完整,最后真要投诉协商,也有更多证据。
至于手表戴了一年出问题,更是正常不过了,我们买表时,保卡日期也很重要,就是为了当我们的手表出问题时能剩下一笔不小的维修费。但必须注意,保修保的是手表机芯而不包括外观。另外,保修期内修表一定要去官方售后,否则出了问题你就只能付费维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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