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魂申冤 之 常格诉冤

古代的查案技术有限,有很多冤案或者无头案的发生,也就盼望有断案如神的青天大老爷出现。公案小说把这一愿望推向了高峰,狄仁杰、包拯、施世纶都是家喻户晓的青天。但青天毕竟有限,冤魂自己申冤报仇,就成了普遍的愿望,接下来更新鬼魂申冤系列。话说回来,如果真有这样的事情,就用不着公安,也不用指纹DNA和天眼系统了。
常格诉冤乾隆十六年八初三这一天,袁大才子在当天的邸报(官报,主要刊载皇帝的谕旨、官方政策、臣僚奏章、边防战报等)上,读到这样一则消息:
景山皇家园林里丢失了很多件古玩,内务府的官员怀疑是工地上挑土的工人偷的,就命令衙役拘捕了数十人,站在一起一个个的审讯。
忽然一个叫赵二的工人跪在地上说:我叫常格,是正黄旗人,今年十二岁。本来要到街上去买东西,这里的工人赵二看我小伙儿长的漂亮,想要猥亵我,我拼命反抗,赵二恼怒,用刀把我杀死,埋在厚载门外边的炭堆里。我家里的父母,还不知道我被人杀了,求大人为我伸冤报仇。说完就倒在地上。
不久,又突然跳起来说:我就是赵二,常格是我杀的。
内务府的官员见状,知道这是有冤情啊,就把案子移交到了刑部。刑部命人到厚载门找到炭堆,在这里挖出了一具尸体,上面还带有刀伤。
刑部又命人去探问常格的父母,父母说:我家的儿子走失一个多月了,还不知道是生是死,一点消息也没有。
刑部又审讯了赵二,赵二说出实情,和冤魂说的一点不差。
刑部上报朝廷:赵二自己说出了凶杀案件过程,好像是自首,根据规定要酌情减刑,但是因为被冤魂附体,才吐露实情,不应该按自首处理,应该判斩立决。
朝廷批准了审理结果,赵二被拉到菜市口咔嚓了
《子不语·常格诉冤》
这是作者在官报上看到的案件,这说明当时的朝廷和官员也认为存在鬼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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