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第281期【散文】
我记忆中的母亲
作者 满年
时光如梭,不觉间,我的母亲己经去世二十三年了。当年中年的我现已是滿头白发的老人了,但每当我站在母亲的遗像前,仍像孩子一样,似乎有许多话儿要对母亲诉说。
我的人生最感庆幸和自豪的是莫过于我有一个十分优秀的母亲。母亲不仅勤劳善良而且心灵手巧,尤其是遇事不惊不怯且有聪明智慧之举。 母亲的名字很有文气。郭春玉,1913年生于蒲城县龙阳镇郭家村。后随父亲在华县衙门口开了个饭馆,父亲攒点钱后想在乡下买间房产。父亲和母亲商量时,母亲坚决不同意在乡下买房。她说,现在时势这么乱,乡下远离政府,肯定不会多么安宁。父亲说,乡下房子比城里房里便宜得多。母亲说,城里房子再贵,也要在城里买。由于母亲的坚持,终于在旧社会华县县衙对门的巷子里买了一处一间半的木瓦房。
后来,紧邻的一间半瓦房又要卖,母亲坚持要买,父亲不太愿意说,有饿死的,但没有夹死的。母亲说,这是个机会,以后孩子大了,总不能住在这窄长的房子吧?由于母亲当时的果断处事,我一家才有了今天宽敞且居县城学区中心地段的三间大房。 据母亲讲述,旧社会有一年,高塘塬来了一位和母亲年龄相差不大的妇女到县衙告状。言说村里一位有权势的人借口企图霸占她赖以生存的三亩水亩。这位妇女为省钱每天睡在屋椽下。饿了,啃点干馍,讨点水喝。十几天过去了,官司没有一点动静。母亲得知此事后,心生怜念,把这位妇女接到家中供吃供住并以姐妹相称。由于母亲性格开朗处事大方,因而,和县衙许多人都很熟悉。机会终于来了,一位法官太太求母亲给她找一位干净利落人品端正的妇女做家庭保姆。于是母亲连忙给那位塬上打官司的妇女说,你就借此机会给法官太太当家庭保姆吧!临别时,母亲叮咛:其一,要绝对要勤快干净,一定要取得法官及太太的好感。其二,三个月内,暂不要提你那官司的事,待到水到渠成时,再提你那官司。到时,我再帮你说几句好话,你那官司准赢!事情果真如母亲所料,那妇女终于打赢了官司讨回了公道。解放后,那妇女经常来县城看望母亲,以表谢意。据那妇女的儿子说,她母亲临终时,曾对她的儿女说,你那县城的郭婶是咱家的大恩人,你们可不要忘了啊!
母亲还有一件事,给我印象颇深。约在上世纪六十年初,离县城不远的一个村子的五十余岁的妇女,因举报生产队长和保管员相互勾结,贪占集体粮油而遭对方报复殴打,甚至向那妇女嘴巴里灌屎尿。那妇女到县政府告状,不知何故迟迟末能解决。一天夜里风雨骤起,那满腹冤屈的妇女在县府门前大喊大叫,却无人理睬。母亲实在看不下去,把那妇女接到屋里给换上件干净的衣服,并让其吃上了一碗热面。母亲对那妇女说,你这样没明没黑的大喊大叫是没用的。如果你真正冤枉,不如往上告,官大一级压死人嘛!那妇女觉得母亲言之有理,一跺脚直奔北京告状去了。
果真不多久,北京有关部门派人下来私访调杳,认为那妇女反映情况属实,那贪污集体财产,非法拘禁殴打污辱举报人的生产队长和保管员终于被依法惩处。那位妇女也得到了政府的表彰和应有的经济补偿。 我常常把母亲的一些故事讲给我的儿女听,其目的是把母亲这些高尚的美德能够一代一代传承下去,我想这一定是,也肯定是母亲在天之灵所愿看到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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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杨滿年,男,出生于1949年,现住华州街道办城内村。青年时期,热衷于文学创作,曾在《陕西日报》向阳文艺副刊发表过散文《烈火熊熊》,后在省《群众艺术》杂志《法制周报》《陝西农民报》上发表过多篇文学作品。曾代表华县出席过首届陕西省故事创作大会。后因生活所迫,中断了文学创作。现在老了,又重新拾起了手中的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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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编辑 欣怡
后台编辑 烟雨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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