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岁尾,你是不是早就翘首期盼着单位能发些福利?1月9日,全国总工会就员工福利发放的相关规定做出明确解释:会费组织看电影、春秋游等活动,均属于合理范畴。具体有哪些福利职工可以享受呢?让小布来告诉你~
▌这些福利,职工可以有
去年7月,全国总工会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要求合理有效使用资金,制止奢侈浪费。但各地基层工会对于逢年过节如何发放员工福利,存在一些疑问。全总对于相关的《补充通知》做了详细解释。《通知》规定工会会员有这些福利:
◆ 用工会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活动。当会费不足时,基层工会可以用工会经费予以适当的补充,但组织春游、秋游等活动应该严格控制在所在城市,当日往返。
◆ “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慰问品”是指符合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以及一些生活必需用品等,关于“少量”的标准问题,由各省级工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 基层工会可以在员工过生日时,利用会费向员工送生日蛋糕等慰问品,也可以发放蛋糕券等。
此外,基层工会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应该按照规定开支伙食补助费以及夜餐费等。对于参加工会工作而耽误吃饭的员工,可以适当的给予现金的或者食物补助,具体的发放标准也要参照当地工作餐的标准,并且要符合中央和本地区、本行业例行节俭反对浪费的相关的规定。
所以,下面这些福利,职工是可以有的——
▌“逢年过节”都是什么节
《补充通知》首次明确“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7个法定节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
▌但这些开支,不能有
1、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搞请客送礼等活动
2、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3、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
4、违规设立“小金库”
5、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6、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7、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8、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来源:人民日报、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