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年龄界定( 【药我说】儿童禁忌年龄如何界定?浅谈药品说明书中有关儿童用药的乱象 )

儿童年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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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禁忌年龄如何界定?
——浅谈药品说明书中有关儿童用药的乱象
文/药学部 苏志强主管药师

药师你好,我们家孩子最近因为身体不适到医院就诊,医生给开了固肾口服液,服药前看了说明书,发现是儿童禁用,你说我们家小孩能用吗?

你们家孩子多大了?

差不多13岁了。

作为特殊人群,儿童的用药安全尤其是禁忌问题不单是患者用药咨询的主要内容,也是社会大众普遍关注的话题。随着“全面二胎”政策的放开,在我们呵护孩子衣食住行的同时,却不得不直面儿童专属用药品种过少的问题。之前央视“儿童安全用药”公益广告催泪警醒。因为用药不当,我国每年约有3万名儿童陷入“无声”世界。儿童不是缩小版的成人,在使用成人药品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必须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或遵循相关临床证据谨慎使用。然而,很多药品说明书中有关儿童用药的描述却让人一头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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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说明书 【儿童用药】栏时有时无?
根据国家关于药品说明书的格式规范和要求,化学药品或生物制品,必须要有“儿童用药”栏,就算是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文献参考,也应在说明书中注明“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参考文献”;而对于中药或天然药,如果未进行该项研究,说明书可不列此项。基于用药安全和疗效考虑,不建议儿童使用无相关儿童用药说明的成人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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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儿童年龄界定范围是多少?
 不同国家和不同标准对儿童的年龄界定不尽相同。《现代汉语词典》记载:儿童为较幼小的未成年人(年纪比少年小),由于少年是指人十岁到十五六岁阶段,因此字面理解儿童系指小于10岁的未成年人。目前我国法律尚未对儿童年龄直接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拐卖人口案件中婴儿、幼儿、儿童年龄界限如何划分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六岁以上不满十四岁的为儿童。2016年儿童用药安全调查报告白皮书以14岁作为儿童群体。而1989年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规定,儿童系指年龄为18岁以下的任何人。

《中国国家处方集》界定儿童年龄范围为18周岁以下。尽管不同事件对儿童年龄的界定不同,但从生理、心理角度考虑,医学界更多的以14岁以下作为儿童研究对象。综合来看,对于儿童的年龄界定范围集中在14-18岁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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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说明书中有关儿童禁忌年龄的描述现状
 由于儿童年龄界定尚无定论,不同药品说明书对儿童用药禁忌年龄的描述千差万别。有简单注明“儿童禁用”的,如坦索罗辛、固肾口服液等。也有注明具体年龄范围的,如利伐沙班的“不推荐将利伐沙班用于18岁以下的儿童”、吲哚美辛巴布膏的“15岁以下儿童禁用”、替比夫定的“尚未在16岁以下儿童中进行替比夫定的研究,目前不推荐在儿童中使用替比夫定”等,还有部分药品说明书虽然没有明确儿童的年龄界定,但也对具体年龄人群做了限定,比如美洛昔康的“不得用于儿童及16岁以下青少年”、莫西沙星的“儿童和青少年(<18岁)禁止使用盐酸莫西沙星,尚未确定盐酸莫西沙星在儿童和青少年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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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儿童合理用药的几点建议
1. 尽量选用儿童专属药物;

2. 严格把握药品适应证和用法用量,切勿滥用非儿童专属药物,不随意预防用药或联合用药,不擅自加大剂量或不按疗程足量服药;

3. 严格把握用药禁忌。作为药品的法定文书,说明书的儿童禁忌年龄必须严格遵守,对于未有明确儿童年龄界定的药物,建议权衡利弊后从严使用。

注:本文中图片资料来自于网络。
参考资料:
1.2016年儿童用药安全调查报告白皮书;
2.2006年化学药品和治疗用生物制品说明书规范细则
3.2006年中药、天然药物处方药说明书格式、内容书写要求及撰写指导原则的通知
4. 有关药品说明书

作者简介
姓名:苏志强
职称:主管药师
专科:药学
擅长:疼痛管理、营养指导、抗肿瘤及其辅助治疗用药管理、药品不良反应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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